各学院:
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预防、减少校园交通事故及因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带来的安全隐患,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关于电动自行车安装校园号牌的通知》《山东大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保卫部将对校区毕业生电动车校园号牌进行有序收回并注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5年度毕业生(涵盖本科生、研究生)
二、办理时段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均可办理。
三、办理地点
凤凰居8号楼警务室
四、办理流程
将电动自行车骑至警务室,做好登记后由保安将车牌剪下,以便统一做注销处理。
五、友情提示
1.电动自行车的校园号牌自学生毕业离校起,校园通行权限将自动失效,届时挂原校园号牌车辆将不能进入校园。
2.学生交回校园车牌后,保卫部将统一进行原校园车主信息注销。如未交回,车主信息将始终保留。如学生将带有校园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出售给低年级学生、校外人员,发生交通意外、火灾或产生纠纷,可追溯至车主本人。
3.如将电动自行车出售给校内低年级学生,需要及时按照属地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规定完成过户手续,新车主可持相关证件到保卫部重新办理校园车牌。
4.毕业生上交校园电动车号牌后,需自行将车辆驶离校园,校区保卫部将适时对校园内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实施进校管控及集中清理。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532-58630280
党工委保卫部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