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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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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8     作者:​青岛校区保卫处     点击数:

青岛校区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青岛校区2017年第12次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对进出青岛校区校园车辆(专指四轮及以上各类车辆,下同)进一步严格管理。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 校园对车辆实行准入制,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2. 自2017年7月24日8:00起,校区调试启用校园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内部车辆基本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的车辆,通过号牌识别许可进出。

3. 凡于2016年11月前已经录入到学校公安处车辆信息管理系统的教职工车辆,青岛校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已经可予识别,不需再申请录入。未申请录入车辆信息的教职工和签订一定期限工作合同并在校园内服务的工作人员,请按规定填写《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部车辆信息录入申请表》,请各单位指定专人汇总、审核后,于2017年7月20日17:30前交至青岛校区保卫处(凤凰居8号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qiang@sdu.edu.cn

4. 校外车辆须凭青岛校区2017年版车辆通行证进入。自2017年7月24日8:00起,原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建设指挥部驻地2014版车辆通行证作废。

5. 鉴于校区目前实际情况,各单位可申请一定数量的车辆通行证,用于校外业务相关车辆进入校园。请各单位根据校外业务情况,按规定填写《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外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指定专人收集汇总后,于2017年7月20日17:30前交至青岛校区保卫处(凤凰居8号楼),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qiang@sdu.edu.cn。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保卫处统一办理2017年版车辆通行证。

6. 其他无通行证的车辆,经许可进校的,需用车辆或驾驶员有效证件换取车辆通行证后进校。离开校园时,换回通行证。

7. 车辆在校园内不得鸣笛,应按校园标识的安全速度行驶,礼让行人和两轮车,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对于闯门禁、超速行驶、违规停放的车辆,保卫处将采取公布车辆信息、锁车、拖车等措施予以教育训诫。屡教不改者,车辆将被加入黑名单,禁止进校。

8. 校园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调试启用阶段,号牌识别可能会有误差,届时,请内部车辆驾驶员谅解并及时说明情况。

请相互转告。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保卫处

2017年7月18日

 

附件1: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部车辆信息录入申请表(一)

附件2: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内部车辆信息录入申请表(二)

附件3: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外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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