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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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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的“抢时游戏”,代价是生命安全!
发布时间:2025-03-17     作者:     点击数: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一句耳熟能详的顺口溜,孩童朗朗上口,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屡屡被“老司机”忽视。

案例一:2025年1月5日下午2点41分,张某某驾驶车辆沿保山中心城区和平路由东向西行驶,余某某驾驶车辆沿正阳路由北向南行驶,因抢黄灯最后几秒,两车在路口中心相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张某某、余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二:2025年3月7日早上11点25分,苏某某驾驶电动一辆自行车在保山中心城区正阳北路与海棠路交叉路口闯红灯,与抢黄灯的董某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事故造成苏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苏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董某某负次要责任。

案例三:2025年2月1日中午12点18分,在昌宁县城达丙路与云昌线某绿灯交叉路口,辉某驾驶车辆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路口信号灯闪烁黄灯并未减速,反而加速通过,与鲁某某驾驶的转弯小型越野客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辉某抢黄灯、鲁某某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双方驾驶人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案例四:2025年2月16日晚上8点10分,在昌宁县城右甸东路与福慧路红绿灯交叉路口,段某某驾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虽然交通信号灯已变为黄灯,但其不仅没有减速停车,反而加速通过,与鲁某某驾驶的正在左转的小型越野客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受损,幸运的是双方驾乘人员均认真系着安全带未受伤。该事故中,双方驾驶人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

交警提示:“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仅是对个人安全的负责,也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原则。闯红灯者常抱有“路口没车冲过去没事”的侥幸心理,而抢黄灯者则可能因赶时间选择冒险加速,两者叠加时,双方均处于“争分夺秒”的紧张状态,进一步降低判断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车时不抱有侥幸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保山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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