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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校园安全小贴士
发布时间:2025-09-20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公安机关及校区警务室接处警记录显示,8月20日—9月20日,校区共发生各类案(事)件46起。其中物品丢失类案件41起,交通事故类1起,求助类以及其他事件4起,涉及学生41人(占比89.1%),教职工3人(占比6.5%),服务人员2人(占比4.4%),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现结合典型案例与风险特征,总结倡议如下:

一、物品丢失:个人财物盗失需防范

案件特征:

1.停放区域隐患大:41起丢失事件中,电动自行车、电脑、手机、手表、手链占比72%,多丢失于宿舍楼周边、图书馆、停车区等位置。

2.随身物品易遗落:手机、手表等小件贵重物品常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遗失,常因使用者随手放置、短暂离开视线而导致丢失。

典型案例:

1.生命科学学院小A同学某同学将电动车停放在S1宿舍楼门口(垃圾桶前),上课前返回发现车辆丢失,寻找无果。 

2.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小B同学在图书馆自习时,将手表放在座位上,短暂离开返回时发现手表丢失。

二、交通事故:盲区与违规风险并存

案件特征:

1.盲区风险突出:多发生于路口转弯处、停车场出入口、体育馆周边等视觉盲区较大区域,驾驶员和行人均容易因视线受阻而发生碰撞。

2.违规行为常见:部分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存在超速、分心驾驶(如看手机)、未礼让行人等行为,尤其在车辆出入口和转弯路段易发事故。

3.时段相对集中:上下课、活动散场等人流车流高峰期是事故多发时段。

典型案例:

微生物技术研究院小A同学经过南门体育馆汽车出入口大道时,一名驾驶员因车辆视觉盲区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小A被撞。

三、网络诈骗:虚假赠送与违法兼职诈骗需警惕

案件特征:

1.诱饵极具吸引力:诈骗分子常以“免费送手机”“抢限量礼品”等为噱头,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诱导。

2.操作简单、回报快:往往以“动动手指就能赚佣金”“发送短信即可获酬”等话术降低受害人心理防线。

3.实质是为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部分诈骗行为诱导用户直接参与违法活动,如帮助发送诈骗信息,致使受害人不知不觉中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甚至面临法律处罚。

典型案例:

1.2025年8月28日,李某在观看短视频时,在评论区看到“免费送手机”信息。私信联系后添加对方微信,发送了自己的收货地址和联系方式。对方先后以快递费、服务费、激活手机卡等名义要求李某转账,李某共支付2000余元。直到对方再次索要“保证金”,李某才意识到被骗。

2.某同学在网上看到一兼职赚钱的广告,对方让其用自己的手机发送短信,每发送一组(20条),对方给其30元。某同学觉得有利可图,遂用自己的手机向对方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诈骗短信。由于某同学发送的短信造成多人被骗金额高达20余万元,公安机关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

四、安全防范倡议

强化物品保管,杜绝随手放置

为电动车、自行车配备坚固的U形锁或链条锁,并养成“停车即上锁”的习惯,杜绝临时离开不锁车的行为。

在食堂、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所,务必做到“人走物随”,不用书包、电脑等占座,手机、钱包等小件物品不离开视线

善用设施与技术,增强防护效能

电动车、自行车请停放在指定停车区或监控覆盖范围内,避免停放在偏僻角落、消防通道及垃圾桶附近。

一旦发生物品丢失或疑似诈骗,应立即联系校园警务室0532-58630110调取监控、保存证据,并及时报案,争取最佳处理时机。

提升辨识能力,拒绝信息陷阱

对网络上“免费送”“刷单返利”“点赞赚钱”等诱导性信息保持警惕,不随意添加陌生好友,不轻易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非官方APP。

不轻易在网络平台泄露自己的姓名、地址、手机号、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快递包装上的个人信息应及时销毁后再丢弃。

校园安全,人人有责。请全体师生提高警惕,从自身做起,落实防范措施,共同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党工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党工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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