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3级新生落户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及青岛市落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落户所需材料
(一)山东省外新生所需材料:①户口迁移证原件;②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背面需注明本人信息:身高、血型、联系电话以及父母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③录取通知书彩色复印件。
(二)山东省内新生所需材料:①家庭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②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背面需注明本人信息:身高、血型、联系电话以及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③录取通知书彩色复印件。
二、工作要求
请各招生单位按照本科生/研究生进行分类,将新生落户所需材料汇总后,按学号大小顺序排序,并填写附件一(《2023级新生户籍迁移登记表》),于9月25日17:00前送至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02室保卫部户籍办公室。
未落户青岛校区且非青岛籍的新生,填写附件二(《2023级未办理户籍落户新生信息采集表》)后发至邮箱:wjfox@sdu.edu.cn。文件名称请命名为“XX单位本科/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一)保卫部收集材料后,将集中到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籍落户手续,逾期视放弃,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需填写新生户口迁移地址,请填写: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青岛校区。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32--58630080。
党工委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