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文件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出行安全,按照山东省的部署要求,在青岛市试点电动车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
为满足校区教职医务员工及乐水居居民需求,经与即墨区公安分局鳌山卫派出所协商,进行统一免费办理,办理挂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致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
办理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2020年4月23日,14:00—17:30,乐水居北区物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14:00—17:30,乐水居南区物业办公室
请大家相互转告。
保卫处
条件保障处
鳌山卫派出所
2020年4月21日
附:《致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