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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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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4     作者:     点击数:

校区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的要求和山东省、青岛市及学校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校区安全,经校区防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第6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和车辆进校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进校管理

所有进校人员,均需经门卫执勤人员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有校内有效证件或邀请表同时体温正常者,方可进校。人员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一)校内人员

校内人员(包括在校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访学和研究人员、管理服务和建设人员、教师公寓住宿人员等)进入校区,须主动出示校园卡、工作证、学生证、乐水居防疫期间出入证、教师公寓出入证等有效证件,接受门卫执勤人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

(二)校外人员

1、无关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区。

2、校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拟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的,需填写《山东大学(青岛)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校外人员进校邀请表》,并派人携带由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邀请表,到西门入口处报备。被邀请校外人员,应接受门卫执勤人员身份核验和体温测量,符合进校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区。

3、校内单位邀请校外人员进入校区,应将其视为本单位人员,对其在校区的行为负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

二、车辆进校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前期办理的各类车辆出入证进校功能暂停,智慧门禁管理系统内授权车辆自动抬杆进门功能暂停。车辆进校具体管理措施:

(一)一般车辆

一般车辆进入校区前,门卫执勤人员必须对驾车人和车内其他乘坐人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经查验,驾车人的身份和体温情况可进入校区的,其所驾驶的一般车辆也可进入校区。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服从校园交通管理。驾车人之外的车内乘客,按照人员进校办法管理。

(二)班车、交通车

班车、交通车严禁搭载校外人员进校,班车、交通车乘客的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工作,由车辆驾驶员负责。班车、交通车在校门无需停车检查,可直接进入校区。

(三)特种车辆

到校区执行任务的军警、救护、救援、水电和煤气抢修等特种和应急车辆,在校门无需停车检查,可优先进入校区。此类车辆进校后,保卫处要安排人员为前来执行任务的人员测量体温、登记人员信息并协助其执行相关任务。

                                                                                        山东大学(青岛)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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