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校区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经青岛校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决定,自2017年11月21日14:00起开始对校区相关道路采取交通区域管制措施,机动车禁止进入车辆限行区域,进入校园内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消防、急救、警务车辆等特种车辆可进入限行区域,其他机动车辆一律限行,特殊勤务车辆如需进入限行区域请联系0532-58630110。
车辆限行区域(黄色框线内)详见下图: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各单位申请机动车进出校园权限延期的通知
下一条:给同学们的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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