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青岛)集体户落户流程
一、申报条件
山东大学事业编制人员、博士后。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发至人事处邮箱:qdrs@sdu.edu.cn。
(一)身份证正面、反面,照片格式;
(二)学历、学位证书,格式不限;
(三)现户籍所在省市、现户籍类别(家庭、集体、学校集体户)、现户籍地详细地址(完整的区、街道、路、号)、
三、办理落户
人事处落户信息网上提交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申请人员持以下材料到鳌山卫派出所(鳌山卫镇泰安街8号)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联系电话0532-66583722:
(一)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或居民户口簿;
(二) 准予落户证明原件(需持校园卡办理),办理地点:
保卫部(华岗苑西楼202室,电话0532-58630080);
(三) 一张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四、其他事项
如原户籍派出所需准迁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人页复印件到鳌山卫派出所办理。如需代办,持以下材料到鳌山卫派出所办理:
(一)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 户口本人页复印件;
(三) 申请人委托书,说明由谁代为办理即可。
五、工作人员操作指南
(一)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s://rc.qingdao.gov.cn/),点击左侧“办事服务”进入;
(二)在“人才引进”中选择“重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点击办理进入系统;
(三)点击申请,填写网页所需信息;
(四)在附件列表中点击新增,按附件类型上传证明材料,其中“人才调入(含录聘用)材料由人事处制作在职证明PDF版,“其他”附件为申请人学历、学位证明。文件格式可以为照片或PDF。
山东大学(青岛)新生落户流程
一、新生户籍落户所需材料
(一)户口迁移证(非山东省户籍)或家庭户口簿中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山东省户籍)原件;
(二)身份证彩色复印件(背面需注明:身高、血型、联系电话);
(三)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四)一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背面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办理程序
以招生学院、科研机构为单位,按研究生、本科生分类,把户口要迁来山东大学(青岛)的新生的户籍落户所需材料收齐后,按山东大学《研究生名册》、《新生名册》顺序分别排列,交至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02室保卫部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0532-- 58630080。
新生落户需保卫部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具体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注:以公安机关最新相关规定为准
新生落户后户籍卡由保卫部户籍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需使用户籍卡需本人携带校园卡前来办理,代办需学院出具以下证明方可办理。
山东大学(青岛)毕业生户口变动流程
一、凡户口需迁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学院(研究院、中心)为单位,按山东省内落户或山东省外落户分类,填写《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以电子、纸质两种版本形式报送保卫部,由保卫部负责代办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
二、户口迁出山东省外的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录取通知书)彩色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中的“迁移地址一栏”,必须同报到证中的报到地址一致,否则迁入地将不予落户。户口迁移证一经开具,其信息不可更改。户口迁移证应在有效期限内至迁入地公安机关落户。
三、山东省内落户的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和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与落户地公安机关联系,办理户口网上迁移事宜。
四、毕业后入军籍(含国防生)的应届毕业生,填写《入伍毕业生户口变动登记表》,由本人持入伍通知书、身份证、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至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鳌山卫派出所办理入伍军人户口注销证明。
五、延期毕业的同学,须持相关证明到保卫部办理户口延期迁移手续。
六、其他类型的毕业生户口变动手续办理,请咨询保卫部。
毕业生户口变动需保卫部统一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具体时间以最新通知为准。
保卫部受理毕业生户口变动地址:华岗苑西楼二层202室
联系电话:(0532)58630080 18663985136
注:以公安机关最新相关规定为准
山东大学(青岛)居住证办理流程
接公安机关最新通知,因居住证系统升级保卫部不再协助办理居住证录入,需本人持以下材料前往派出所自行办理。
一、 教职工需持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产证)或在职证明,前往派出所办理。
二、 本科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研究生持身份证及学院开具青岛校区就读证明,前往派出所办理。